北京天通苑拆除“空调墙” 现场!
鲲鹏祥瑞--阳光语录
不怕学不会,只怕不敢学!
近日,针对媒体和市民反映的昌平区天通苑西三区26号楼外挂空调机密集,疑存群租现象的问题,市公安局消防局迅速组织属地政府、街道、综治、公安、安监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。经联合检查,昌平区天通苑西三区26号楼8门、13门两处公寓存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出租、安全出口设置不足、封闭楼梯间内违规开窗等安全隐患问题。
针对存在问题,消防部门举一反三,联合街道、综治、城管等部门针对天通苑西三区地区所有出租房、高层建筑等进行摸排检查,发现同楼19门也存在上述隐患问题。经多次工作,目前三处出租公寓的房东均与租户解除租赁合同,达成清退协议,125台空调室外机已全部拆除,163间出租房租住人员已全部清退,并依法实施临时查封。
江苏常熟“7.16”火灾发生后,市消防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、市公安局有关“疏解整治促提升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,集中警力开展以出租房、群租房为重点的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行动,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576处,依法实施“三停”、临时查封22处,拘留3人,罚款65.5万元。
针对群租房消防安全问题,北京市公安局于2014年11月20日制定了《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明确了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出租人负责,规定了出租人、承租人、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、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条件和危害消防安全的禁止行为。按照该规定,对于出租房屋内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,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消防部门强调群租房的危害主要来自三个方面:一是群租房内人员多、居住人口密度大,造成电气负荷大,燃气使用频繁,可燃物荷载大,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。二是群租房的人员关系复杂,缺乏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提醒、互相照顾。 三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,房主应该提供安全的场所,配备灭火器、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等消防器材,然而往往房主没有配备,租户也因无此方面意识而不准备,容易引发小火酿大灾的事故。
针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,消防部门提示:一房主不应将房屋装修成群租房,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,配备灭火器材,在租赁协议中明确与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。二是租户在租房前要了解房屋建筑消防安全情况,选择安全的出租房屋。三是租户要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,合租户之间也要互相提醒。四是租户要熟悉疏散路线,掌握逃生、待援等避难方法。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,请不要选择群租房的形式,出租人、承租人、物业管理单位。
针对群租房衍生的安全隐患问题,要综合监管源头治理。一是强化源头整治消除火灾隐患,要组织住建、综治、流管、安监、公安、消防、治安、人口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。二组织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。摸底出租房屋尤其是群租房情况,利用“96119”举报投诉中心,发动“朝阳群众”、“西城大妈”。三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。四、开展警示性、提示性宣传教育。发动基层网格组织和消防志愿者,主动学习掌握正确的逃生技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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