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 不常回家看望老人今起违法
发布时间:2017-05-20 09:39:20   文章栏目:国家政策   浏览次数:2637
 

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 不常回家看望老人今起违法

20130701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

常回家看看,可不像歌里唱唱这么简单。今后对老人表孝心,如果不常回家探望、照顾,或将违法。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71日起实施,根据法律规定,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,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。

  家住合肥小东门的王德志老人今年已80岁高龄,他和老伴在一起生活,小女儿没有工作,负责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。而他的其他几个子女,因为工作和各自家庭原因,虽然都在合肥,却不能经常来看望他们,只有逢年过节,一大家人才会聚到一起,那是老人最高兴的时候。 “对我们老年人来说,看到儿孙绕膝,那才叫天伦之乐。不然一把老骨头,就算有退休工资,吃穿不愁,也不一定多开心。 ”王德志老人说。老人坦言,现在由于忙着上班,能够像他这样,有子女照顾的老人并不多,大多数老人都只能在逢年过节才能和孩子欢聚。

  2012年,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645万人,同时,我省老年抚养系数上升到15.1%,意味着每100名劳动力人口要负担15位老人。老龄人口增加,相比之下,劳动力人口却在减少,这就意味着,有更多在工作岗位上的人因为劳动压力,而无法经常回家看看。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规定:家庭成员不得忽视、冷落老年人。这其中,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,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,就被明文写进法规。

  看望标准并未细化

  “作为一部法规来说,必然具有一定强制性。但实际操作来看,经常看望的标准到底在哪里,还没有从细节上完善。 ”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张玉文律师认为,经常看望到底是怎样的频率,这在法律上并未进一步规定细化,而看望的标准也无法细化。 “如果家庭成员和老人关系并不和谐,就算后代回家看望了,也不一定是亲情表达,老人可能也无法获得快乐。 ”张玉文律师表示,常回家看看,更多还是在法律层面上作出的道德指引,让人们更多意识到尊老爱老要立即去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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