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温环境下可引发的职业病症(三)-- 等级划分
发布时间:2022-04-27 23:13:27 文章栏目:制冷新闻 浏览次数:1488
低温环境下可引发的职业病症(三)--等级划分
低温引起职业性冻伤是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(国卫疾控发〔2013〕48号)中新增的职业病,在《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》(GBZ/T189.8-2007)和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》(GBZ/T229.1-2010)中目前都还没有配套的检测与评价内容,但较早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,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起草了《低温作业分级》(GB/T14440—93),主要内容如下:
低温作业分级:按工作地点的温度和低温作业时间率,将低温作业(按表1)分为四级,级别高者冷强度大。
温度和相对湿度的计算方法:
气温(Ta)测定采用通风温湿度计进行测定,每测定点一日测定三次(9∶00~10∶00,13∶00~14∶00,18∶00~19∶00),连续测定三天,取其平均值。相对湿度测定采用通风温湿度计进行测定,测算方法同气温。
低温作业时间率的计算方法:
同一工种随机选择受测工人三名,并跟班记录一个劳动日实际低温作业时间,连续记录三天,取其平均值计算低温作业时间率。
低温作业时间率(%)=(低温作业时间(min)/工作日总时间(min))×100。